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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生子女家长要求政府承担法定赡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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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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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名失去独生子女的中国家长(简称失独者)昨早汇聚在北京的国家卫计委办公区前,要求政府修法,承担他们的法定赡养人责任,并建立全国统一的失独抚慰金计算标准。

据财新网报道,来自各地的失独者在昨天的“集体建言”活动中表示,中国政府公布“全面二孩”政策后,应借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生法》)的机会,推动修订其中关于失独者权益的相关内容。

中国现行《计生法》提到,“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失独家长们认为,这句话“太模糊了,需要细化”,他们希望通过立法,明确政府部门承担失独家长在法律上的赡养人责任。这是为了解决失独家长在做手术、入住养老机构,或在其他需要子女出具同意书的情况下无人签字的困境。

中国失独者人数目前尚未有精确统计,但卫计委数据显示,2013年领取特别扶助金的失独者有40万7000人。

失独者昨天也要求建立全国统一的失独抚慰金计算标准。

中国政府自2008年起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自女方年满49周岁后,夫妻双方分别可领取每人每月不低于一定数额的扶助金。不过,各省区市在执行中因财力不同,实际发放的扶助金数额相差悬殊,从人民币170元到2000元不等,有失独家长认为,在修法时应确立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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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中国各地的失独家长昨早在北京的国家卫计委办公区前展开“集体建言”活动。

 楼主| 发表于 2015-12-2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近千失独者第六次进京 雾霾中卫计委门前提诉求 1.png

       2015年12月1日,北京PM2.5浓度爆表,天色阴沉,来往路人都戴起口罩,但来自全国各地的700多名失独者却毫无防护地站在知春路国家卫计委门口,手里拿着诉求信,等候一个Da复,这已是他们第六次这样做了。大病、养老、三代、抱养……因应各人的情况,每个失独家庭都有不一样的诉求,失独者王女士概括,他们面前有三座大山:老无所养、病无所医、死无人管,她说只要解决好这三个问题,她就再也不愿意千里迢迢到北京递交诉求了。 图、文/财新记者 梁莹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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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3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金一戈 发表于 2015-12-2 22:21
这虽然不是整个的社会问题,但也是很多人的问题。这个问题,国家、政府理应立法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让失独 ...


谢谢关注点评!我有一个同学就是失独单身家庭,这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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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3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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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3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失去了子女,年龄又大不能再养,这些人老了可怎么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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