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丛玉敏(丛玉敏,生于1929年,1942年在黄县〔现山东省烟台龙口市〕学生意,抗日战争胜利后组建东兴织袜厂,1948年10月1日与袜厂同时到老烟台市。1950年当选针织行业委员;公私合营后曾任烟台针织厂车间副主任;烟台市工商联办公室主任、秘书长、副会长等职。社会曾兼任烟台市青联二届委员,三、四届常委;烟台市政协二至七届委员、常委;烟台市八、九、十二届人大代表,烟台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山东省工商联六至八届会员代表、执委。)
▲烟台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及机构部分负责人合影,第二排左起第五位是丛玉敏
我是烟台二次解放后,1948年10月1日与黄县东兴袜厂及同事们一起来到烟台,那时烟台市区内只剩下三家袜厂。人民政府为改变当时的国民经济状况,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需要,提倡发展手工业,政策是“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
人民群众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针织业开始得到新生与发展。经过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宣传教育,实现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针织业由私营走上全行业公私合营,从此企业规模不断壮大,生产持续上升,最终成为公私合营烟台针织厂,荣获国家纺织工业部颁发的“跃进红旗”。
一、解放前针织业的创始与兴衰
烟台针织的起源很早,要追溯到1908年。当时,由于清政府的腐败无能,使帝国主义乘机入侵中国,他们利用较为先进的生产设备和生产技术,竭尽全力地压榨中国人民的血汗,掠夺中国人民的钱财。
在此同时,他们也把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技术带到中国,其中有些设备和技术渐渐为中国人所掌握。1908年锦华洋袜庄(织袜厂)第一个在烟台开业,当时只有5台织袜机,从业人员不多,织的袜子数量较少,但与中国传统的布袜相比,外观漂亮,穿着舒适,但是价格很贵,因此织的袜子大多是商人及生活富裕的人家所用,贫民百姓被经济条件所限,绝大多数不能买,仍过着夏赤足,冬布袜的简朴生活。
1914年因国内棉纺业的发展,织袜所用棉纱由过去依靠进口,变为购买国产的,价格也降低了,织袜的主要原料价格降下来以后袜子也相应便宜了,比穿布袜也不算贵,普通百姓渐渐也都改穿机织线袜子,针织线袜需求量明显增多,织袜厂也相继开始增设。
据有关资料记载,1924年,全市有大小织袜厂20多家,1935年发展到30余家,开机100余台,其中还有4台电机为动力。1936年较大的织袜厂有同庆祥、锦华、独一处、同生盛、福聚德等织袜厂。
全市织袜业资金为伍万陆千肆百零捌银元。当时烟台的3个棉织行业中(织布、织袜、毛巾),尤以织袜为最发达,生产的袜子不仅销售于当地和省内,还远销大连、哈尔滨、海参崴。
烟台人发挥聪明才智,用国产桑茧丝为原料研制织出矮腰、高腰真丝袜,有的还在袜腰口织上花,不仅外观美丽、穿着舒适,还有夏凉坚固耐穿的优点,不仅在国内是高档产品,还远销国外,年出口五、六万打到南洋。
1941年在日军侵占烟台时期,兵祸连结,资金周转困难,销路不佳,使民族工业受到很大破坏。1942年以后日寇面临灭亡,对沦陷区的控制和摧残日甚一日,使烟台针织业日益衰落,到1944年,大部分袜厂被迫停业。
1946年仅有11家袜厂,其中3家略有盈余,3家在苟延残喘,5家面临倒闭。日本帝国主义投降后,接着国民党反动派又发动内战,频繁的战争,使人民生活不得安宁,工业原料的来源和产品销售的渠道基本上中断,使整个织袜业奄奄一息。
二、解放后针织业的新生与发展
解放初期,人民政府提出以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政策,即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和各种经济成份按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分工合作,自由竞争,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目的。
人民政府首先在政策上允许和提倡发展手工业,其次在经济上对于当时出现困难的私营工商业发放贷款,供给原料,使之克服困难,恢复生产经营。针织业犹如枯木逢春,开始苏醒。
1948年第二次解放时烟台市区内只有东明、顺兴盛、东裕三家袜厂,10月1日东兴袜厂由黄县迁来烟台,后来有六家因战乱被迫停业的袜厂,拾掇起旧机器重操旧业。
转过年来,有些暂时找不到工作的人,觉得织袜技术也不太难学,当时一台手摇织机二、三十元,投资也不多,经营场地也不大,用自家住房就行,于是联系几个人凑点资金,买几台织袜机和捣线车子,起个字号就办成织袜厂。
还有一家一户,为了解决温饱,就靠自己的妻子儿女,在家支个案子,安上手摇织袜机,买上捆纱,用自己的名字去了姓就是个字号,也算是一家织袜厂,1949年大小袜厂开业32家。
这个时期是市场经济,袜子厂的生产经营全是跟着市场跑,按照市面上的需要而生产。每到秋冬,买袜子的人多,是一年中的旺季,他们就起五更、爬半夜,昼夜不分的拼命干。
春天和夏天穿袜子的人少,织的袜子卖不出去,他们就暂时停产,改为以卖小吃或冰棍维持生活。所以当时对织袜厂有个顺口溜:织袜厂,字号响,门面小,游击战,工厂一大片,多是夫妻店,冬天连轴转,夏天就转产。
有管理能力和生产技术的织袜厂是根据季节和市场需要变更花色品种以适应市场来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随着经济的发展,针织业比较活跃。1951年市联社在升平街组成社员集股集体企业一一建华针织生产合作社(编者注:升平街,始名清军府街,位于市府街东段以南,西起原草市街〔今平安街〕,东至原云龙西巷,长160米。始建于1890年〔清光绪十六年〕前后,因清军官府曾驻该街,始名清军府街,1933年改名昇平街,新中国后简写为升平街。
1932年修建成水泥路面。该街于1989年改建市府住宅小区时被拆除重建,街名未变。新中国前,该街设有河北同乡会、1931年绸业及代理店业公会、1938年西医公会、私立河北小学、吉丰皂厂、益记皂厂、天成木瓦作坊等),年末针织行业达76家袜厂,这是烟台市针织业有史以来厂家最多的一年。
在此期间,国家利用针织业的生产能力,加工订货,收购产品,充实国营商业的物资力量,调节市场,稳定物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城乡物资交流,商品流通空前活跃。市场出现淡季不淡,旺季更旺的繁荣景象,针织业因此得到很大的发展。
三、“五反”运动与贯彻“总路线”对工商业者的教育
1952年国家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在进一步深入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斗争中发现“一切重大贪污案件的共同特点是私商和蜕化分子相互勾结,共同盗窃国家财产”。
在开展“三反”运动的同时,又在全国资本主义工商业中开展了以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为内容的“五反”运动。市工商联领导全市各行业在会员中,经过宣传教育、交待揭发、批判斗争、落实定案等步骤,使工商界广大会员受到极其深刻的教育,为接受社会主义改造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反”运动结束后,各家都订立“爱国公约”,表示要爱国守法,服从国营经济的领导,服从工人群众的监督,服从国家行政机关的管理,积极投入增产节约运动。工人阶级在“五反”运动中进一步取得了政治上的优势,为在企业中加强监督创造了条件,把工人监督的权利赋与劳资协商会。
针织行业由资方推选代表5人,纺织工会由针织5个分会工人当中推选5人代表劳方,组成劳资协商会,协商制定行业劳资集体合同。内容是有关工资、福利、劳动制度、劳动条件、企业的生产经营等方面,特别是监督企业承担国家的加工、订货合同的执行,促使厂方守法经营,改进管理。
资本主义经济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这时已经起了变化,虽然所有制没有变,在私营企业内部,企业主仍具有经营管理权和人事调配权,但这些权利已不是绝对的,已经不是分工合作,自由竞争了。
不仅要受到国家政策法令的限制,还要接受工人群众的监督,生产经营必须有利于国计民生,符合人民的长远利益,企业的盈余分配要兼顾国家、企业、工人和资本家四个方面的利益。这期间有的私营企业主在经营实践中觉得力不从心,有的人害怕挨整就关门停业。1952年开业的少,停业的多,年末还有大小织袜厂61家。
1953年党中央提出“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10年到15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私营工商业者中开展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宣传教育。
毛主席曾亲自出面约请民主党派和私营工商界的部分代表举行座谈会,提出发展国家资本主义的问题。毛主席说:“有了3年多的经验,已经可以肯定,经过国家资本主义完成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较健全的方针和办法”。“3年至5年内基本上完成将私营工商业引上国家资本主义轨道是有可能的”。
周总理在全国政协常委扩大会上,邀请部分工商界代表参加,作了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报告和会议总结讲话,他针对资产阶级对社会主义改造的思想疑虑,系统地阐述了中国社会主义改造的方针政策,总理说,“国家资本主义并没有取消资本主义所有制,工商业者只要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不投机不垄断,以企业产品用于满足人民需要,企业利润四分之三满足国家、工人福利和扩大再生产的需要,他们的任务就是光荣的”。“资本家只要尽职尽力、不是唯利是图,政府和工人阶级就应使资本家有职有权,有利可得”。
对于资本家提出的前途问题和如何实现国有化问题,指出:“只要引导上国家资本主义,就可以因势利导、水到渠成。将来在实行国有化的时候,可以不流血,可以和平地自然地进入社会主义。
总之,人们在过渡时期对国家尽了力,将来就会得到应有的报酬。这种过渡,会是‘阶级消灭,个人愉快’的”。李维汉部长在全国工商联会员代表大会讲话中,闸述了中共在过渡时期总路线和对私营工商业实行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国家通过国家行政机关的管理,国营经济的领导和工人群众的监督,利用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积极作用,限制它们的不利于国计民生的消极作用,鼓励和指导它们转变为各种不同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逐步以全民所有制代替资本家所有制。
政府将根据国家的需要和可能,按照资本家的自愿,有步骤,有计划,有区別地实行国家资本主义。《人民日报》先后发表社论:《进一步把私营工商业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私营工商业的光明大道》。
听了市委市政府传达宣传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报告,听了出席全联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传达领导的讲话和会议精神,针织业的会员经过学习讨论,普遍提高了对社会主义改造的认识,大大减少了疑虑。表示拥护总路线和国家资本主义的方针。
四、针织业部分私企并厂创造条件向社会主义过渡
经过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宣传教育,在市委统战部的关怀培育下,工商业者中已培养出一部分进步的核心骨干分子,思想提高,行动自觉,在针织行业私营企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真诚努力,主动创造条件。
当时面临的问题是织袜厂规模小而分散,其中用工10人以上者10余家,个体业户30余家,经过商谈,结论是,互相沟通,自愿结合,取长补短,以大带小,能并则并,能合就合,征得政府同意,认为这个做法可行。
实行首家私私并厂的是新丰、林民、荣隆、永固、蚨太五家经过申请市商局批准,合并为新成袜厂,厂址是原新丰袜厂场地,东南台子30号(编者注:东南台子,位于现解放路南首以西,北起原忠义胡同,南到辛庄河,长250米,始建于1890年〔清光绪十六年〕前后,因地处奇山所城外东南部地势较高地带,故得名所城东南台子,后简称东南台子。1988年,该街大部分拆除重建,仅街南部路西留部分旧貌,新建街北起东关南街,南至辛庄街,沿用旧街名,后因建福莱花苑住宅封闭小区堵住南面一段,此街变成北-南-西走向,北起东关南街,西至新平街)。
第二家并厂的是黎明、东兴、华强、明华四家,经理之间经过交谈相互协商后,制定出并厂方案,分头向各自单位职工讲明情况与并厂目的,取得了各单位职工的支持后,开始并厂前的预备工作,各单位的业务力求并厂前自行处结,生产实行统一调度,产品力求规格质量统一,各单位原有商标用完不得各自重印制,过渡阶段可调剂使用。
四家并厂不是最终目的,打好基础以后,要兼并行业内的小厂,以扩大范围,发展生产,实现公私合营的目的。因此,原四个单位的厂房都不适用,所以选择品直街8号,为并厂后联合袜厂的生产经营场地(编者注:品直街,位于现桃花街北段路东,西起原桃花街,东至儒林街〔后改为胜利路〕,长170米,建于1850年〔清道光三十年〕前后,取吉祥字意始名品子街,1933年改名品直街。1930年修成水泥路面。1988年被拆除改建为华茂住宅小区的一部分,街名注销,原址今处桃花街北段。
1958年3月烟台市政府将联合、建华、新成三家袜厂合并为公私合营烟台针织厂,在罗锅桥西侧新建厂址〔西大街85号〕后,这里当作了仓库之一使用,编者的姑姑在此任保管员)。
完成并厂的前期工作,报呈市工商局批准,开始实施并厂,经理与主管会计负责各单位的业务与资产清理,副经理与生产厂长统管生产人员的组合及新厂设置与职工生活,50多人的集体行动,有条不紊。在新厂房车间设置时,生产暂时实行二班,腾出一半设备在新车间安装,由于设计调度合理,生产经营未受一点损失,实现了私私并厂,当工人走进新的车间,感到车间光线好,机器以产品编组,条件都比原来的厂子好,有的工人说,“我们走上社会主义了”。生产情绪都很高涨,为全行业公私合营并厂创造了有利条件。
第三家是顺兴盛、成太、新安、三太四家,经工商局批准合并组建新联袜厂,厂址,设在桃花街13号(编者注:桃花街,位于现北大街东段,约1850年〔清道光三十年〕始建,北起原北大街,南至原祥子街西口,长140米,取街内桃树盛开之桃花〔又说缘于绢花桃花店铺〕而得名桃花街。1930年修建成水泥路面。该街中段路西有一条通向估衣街的小支巷,民众俗称耳朵眼,闻名老烟台。
新中国前,街中设有同泰利银楼、三合堂澡堂、汪子政镶牙馆、天雨香烟馆、桃花烟馆、威成巾带厂、同升楼饭馆、福聚德织袜厂、顺兴盛织袜厂等及数家鞋铺。1990年起,该街先后被拆除,建成华茂住宅小区,沿用街名。新建桃花街北起北马路,南至华茂街,长300米,是一条繁华的新商业街。
1998年,桃花街再度向南延伸扩建,接通至南大街)。针织部分企业私私并厂,当时是适应了生产经营的发展,改进管理,非生产人员减少,充实了生产一线的技术和生产力量,使产品质量提高数量增加,生产成本降低,做到了既增产又节约,为针织业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开了个好头。
新新、同祥、永久、久兴四家以邻德巷2号新新袜厂为基础(编者注:邻德巷,位于现胜利路北段以西,北起品直街,南至原泰丰街,长50米,建于1850年〔清道光三十年〕前后,因原巷多抬小型轿者租住,始名小轿子街,1933年后更名邻德街,1946年又更名邻德巷。1930年修建成水泥路面。1988年建华茂小区时被拆除,巷名注销,原址现为桃花街),其余三家机器设备全搬入新新袜厂,形成一个生产车间,统一生产加工,减少管理人员,充实辅助工序,省去三家经营场地,也达到了增产节约的目的,但未经工商局批准,他们是各厂自结盈亏,直到全行业公私合营。
鸣风、润吉祥、庆新三家先后被建华生产合作社吸收进去集股入社,都是以实际行动,表示拥护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创造条件走国家资本主义的光明大道。经过私私并厂,工商业者考虑整体的多了,想个人的少了,没有因为并厂而不满消极怠工,而是分工合作,互相帮助,目标一致,积极向社会主义迈进。
但在企业内部生产关系没有改变,仍然是资本主义的私有制,劳资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得不到根本的改变,生产潜力难以发挥。家店不分的小厂,对经营管理,花色品种的变更,形势发展变化之快,感到力不从心,很难支撑。深感大势所趋,人心所向,针织行业普遍的愿望是早日走上公私合营。
五、针织业对私改造由试点走上全行业公私合营
1955年春,政府向新成袜厂派去了工作组。工作组进厂首先是发动工人搞好生产,协助资方搞好经营管理,8月得到政府批准,针织行业首家公私合营新成袜厂成立。
1955年11月,全国工商联在北京举行一届二次全委会议。在会议前夕,毛主席邀集了民主党派领导人和出席全联会议的全体委员,就和平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方针及对资产阶级生产资料采取赎买政策等问题,作了重要指示,着重教导工商界人士,“要认清社会发展规律,看清国家前途和个人前途,掌握好自己的命运”。
只要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就有前途,只有把自己的前途和国家的前途结合起来,才可以主动掌握自己的命运。全国工商联一届二次执行委员会议上,通过了《告全国工商界书》,号召全国工商业者认清前途,服从党和政府的领导,坚定爱国守法的立场,积极接受社会主义改造,把自己的命运同国家的前途结合在一起。
市工商联出席会议的委员,认真地传达了会议文件和会议精神,并全面地组织了学习,解除了工商业者的顾虑,提高了对社会主义改造的认识,许多人的情绪由原来的疑惧,怕挨整而转变为开朗。有的积极行动写申请,要求政府批准公私合营,多数是到各自的行业签名申请全业公私合营。
针织业签名要求全行业公私合营的有联合、新联、东明、新新、同祥、永久、久兴、久隆、福源、镇丰、和兴、信生、松记、玉生、合一、荣华、怡康、光大、正记、兴业、福盛、久信、鸿翔、永兴、坤明、祥茂、志胜、世平、天利、学增、祚礼、寿山、庚西、松庭、伟成、春明、文成永。市政府统一规划,市联社所属建华针织生产合作社统一参加全行业公私合营,这时针织业38家,12月20日在棉织行业统一组织各企业的经理集合列队到市政府呈交要求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的申请书。
1956年1月24日,经政府批准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1956年1月24日,全市各界群众10万余人举行集会,庆祝烟台市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取得决定性胜利。
市工商联主委代表全市工商业者向市委、市政府递交了全行业公私合营的报喜信,会后并举行了庆祝游行。全市工商业者在这次盛会中,无不兴奋欢腾,共同迸发出“听毛主席的话,跟着共产党走,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心声。
六、公私合营烟台针织厂的组建与发展
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后,工商业者的情绪很高涨,当时,首先需要进行的工作是清产核资。党和政府因势利导仍然实行“公平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外,又提出了“从宽处理,尽量了结”的方针。
所谓“宽”就是对财产清理估价有关公私方面的问题,如关于机器、设备、房屋的估价,逾龄机器设备,仍按其实际尚可使用年限计算其价值,对生产经营家庭使用难以划分的财产,如房屋家具等可以业主提出意见,在照顾原业主家庭正常需要的原则上协商处理。对于家厂不分的业户,生产资料的处理等,凡是可以从宽处理的,都从宽处理。
所谓“了”就是对企业原来的各种债务和财产及呆滞的物资等,能够在公私合营时了结的,都尽量了结。这个方针的主要目的,是使私营时期遗留下来的复杂财产关系都能得到适当处理,不留尾巴,使工商业者能够安心接受改造,积极的做好经营管理工作和生产。
全行业公私合营期间清产估价的工作,与过去单个企业公私合营时期不同,全行业公私合营是在工人群众的监督与帮助下,交给资本家自己来做,即由资本家业主自点、自估、自报,为防止偏高偏低采取行业互评,由主管部门、职工代表审查后,报呈政府批准。
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为的是便于统筹安排生产,提高生产能力,加强经营管理,扩大生产,降低成本。因此,政府根据针织业当时的情况,选择条件具备的联合织袜厂、建华合作社织袜厂两家为基础。
并入联合袜厂的是:东明、新联、新新、同祥、永久、永兴、兴业、松记、玉生、久信、光大、伟成、鸿翔、学增、久兴、松庭、寿山、祚礼、和兴、怡康、志胜,22家组成公私合营联合织袜厂。
并入建华合作社的是:庚西、信生、春明、福盛、镇丰、祥茂、合一、荣华、正记、坤明、天利、世平、福原、久隆、文成永,16家组成公私合营建华织袜厂。公私合营新成织袜厂原地未动,全行业公私合营形成3家织袜厂。
公私合营对原私营企业的所有人员,采取了“包下来”的政策,进行了全面的人事安排,安排私方人员的原则是“量才使用并辅以适当照顾”,采取私提公批的方式根据私方人员的政治态度,在社会主义改造工作中的贡献和对企业管理经营的才能,妥当地安排其工作,使人尽其才,各得其所。
所谓“适当照顾”是指照顾其原来职务,根据其在工商界的代表性以及过去对企业的贡献这两者密切结合。总的说,针织业对参加全行业公私合营的私营厂家当时所有在职人员都作了安排,安排副厂长1人,正、副科长3人,车间副主任1人,以上5人是由市工商联提名,政府批准任命。一般的管理人员,并厂时厂领导都给他们安排了适当的工作,原来夫妻店的家属,并厂时只要能进厂工作的,为从业人员,在生产岗位上都给予安排工作,做到人人有工作,月月发工资。
对民族资产阶级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不是没收和挤垮的办法,而是采取和平改造与赎买政策。实行定息,定息就是把原来分给资本家的利润,改变为按照公私合营时核定的资产价值付给定额利息。
规定每年发息5厘,自1956年10月起,7年不变。私方人员大多数感到喜出望外,吃了“定心丸”。后又公布7年期满,延续3年,直到1966年9月底到期终止。
实行定息以后,工厂的生产关系有了改变,国家对工厂的关系,资本家对工厂的关系都改变了。企业基本上由国家按照社会主义的原则来经营管理了。
1958年3月,为了适应工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烟台市政府将公私合营联合、建华、新成三家袜厂合并为公私合营烟台针织厂,新成袜厂撤消,建华袜厂为针织厂的二车间。
这时全厂共有职工461人,织袜机412台,年产各种袜子231万余双,手套486000余副,袜子注册商标“松柏牌”。经营业务属山东省纺织厅直管企业,荣获纺织工业部、纺织总工会颁发的“跃进红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