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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男案展延下月底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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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4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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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越南籍被告段氏香(左图蓝衣者)和印尼籍被告西蒂艾莎(右图)昨天出庭后,再次穿着.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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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南籍被告段氏香(下图蓝衣者)和印尼籍被告西蒂艾莎(上图)昨天出庭后,再次穿着防弹衣,在多名特警护送下离开法庭。(法新社/路透社)

(雪邦综合讯)两名外籍女子被控谋杀朝鲜最高领导人金正恩同父异母长兄金正男案昨天过堂,但由于控方尚未接获数个政府部门的报告,此案再度展延到5月30日过堂。

两名被告即越南女子段氏香及印度尼西亚女子西蒂艾莎通过代表律师向雪邦推事庭申诉,不满马来西亚政府释放三名朝鲜籍嫌犯,以及投诉警方拒绝提供案发现场的闭路电视、三名朝鲜男子的口供等资料,令辩方无法准备辩词。

西蒂艾莎的代表律师魏顺成在庭上指出,被告被捕后,警方一直拒绝让他见其当事人,直到正式在法庭被控才有机会接触当事人。他质疑此举已令其当事人失去公平审讯的机会。

主控官莫哈末依斯干达说,警方是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12条文向两名被告和三名朝鲜男子录取口供,这些口供书都不属于公共文件,所以控方没有义务公开或提供辩方有关口供书。

上个月1日,25岁的西蒂艾莎(Siti Aishah)和28岁的段氏香(Doan Thi Huong)被控谋杀。一旦罪成,刑罚是强制性死刑。

两人分别被控与另四名在逃男子于今年2月13日上午约9时,在吉隆坡第二国际机场出境厅共谋杀害金哲(Kim Chol,金正男所持护照的名字),抵触刑事法典302条文(谋杀),并与刑事法典34条文同读。34条文阐明,数人为了共同意图犯罪,全都必须负起相同罪责,如各别犯罪一样。

由于推事庭无权审理死刑案件,因此此案过堂后将移交高庭处理,预料控方届时会要求让两名被告联合审讯。

昨天,两名被告和上个月首次出庭时一样,在特警的护送下身穿防弹衣到法庭,再度引起全球过百名媒体记者竞相采访。警方昨早同样派出约200名警员到场戒备及维持秩序。

此案引起全球关注,尽管马来西亚已证实死者是金正男,及其死因是遭VX神经毒剂毒杀,但朝鲜坚决否认涉案,并坚持被杀男子不是金正男。此外,朝鲜也拒绝交出躲在驻马大使馆内的三名嫌犯,包括朝鲜驻马二等秘书及高丽航空驻马职员。

马朝关系因此事闹僵,马方初期态度强硬,一度考虑断交,不过在朝鲜禁止马来西亚人离境后,马政府被迫回到谈判桌上解决纠纷。

最后马朝达成协议,允许金正男遗体和三名怀疑涉案的朝鲜人返回平壤,换取九名马来西亚驻朝大使馆人员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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