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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阿拉丁

政协委员张晓梅:仍将提交“付老婆工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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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1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今天在杂谈发了一个帖子,也被河蟹了。恐龙版主有跟帖,可以为我作证。
前线 发表于 2010-3-11 16:56

http://news.sohu.com/20100308/n270653872.shtml这么个帖子也不能上?
发表于 2010-3-11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凡事美国英国的,要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凡事如果不结合中国的国情,而是一味地追求西化,那问题就严重了。
 楼主| 发表于 2010-3-11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该委员敢说真话,但不喜欢她的标新立异
发表于 2010-3-11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阿拉丁这帖子转的好!
发表于 2010-3-11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开放:承认中国家庭及女性的福利承担
      http://news.gd.sina.com.cn/news/2010/03/10/837832.html
                 2010年03月10日08:21 南方都市报
     摘要:最近,全国政协委员张晓梅提出一项提案———“实行家务劳动工资化,切实保障女性权益”。


  最近,全国政协委员张晓梅提出一项提案———“实行家务劳动工资化,切实保障女性权益”。这项提案被许多媒体快速解读为“老婆干家务,老公发工资”,引起舆论轩然大波。稍微查阅一下张委员历年的提案,似乎总在锻炼公众的心理承受能力,难道女人来自水星,男人来自火星,两性战争不可避免吗?婚姻内讲的是亲情和爱情,老婆干点家务活,怎么就变成了丈夫给老婆发工资呢?其实,这是一种巨大的误读。提倡老公给老婆发工资,这种做法只会变相强化家庭内男性的主导地位,进一步压低女性的地位。倘要说这份提案的最宝贵之处,应该是为我们的家庭提出要向政府争取一份公共福利。



  丈夫给妻子“发工资”,是一种传统的家庭模式。中国过去如此,西方发达国家在相当长的时间中也是如此,学者们形象地管它叫“男性养家模式”。在这种模式下,男的在外面就业,获得薪水。这份薪水,包含了他养老婆和养子女的费用,目的是为了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总之就是,男的挣了工资回家,再向老婆发生活费。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样的模式下,政府不承担或者很少承担照顾儿童与老人的公共服务。例如在德国的一些地方,至今还不容易找到公办的幼儿园。照看孩子与老人,料理家务等等,是家庭的责任,实际上也就是妻子的责任。

  随着妇女教育水平和社会地位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女性进入职场,获得自己独立的经济来源。但是“双职工”模式需要一个条件支撑,就是发达的公共服务体系,例如幼儿园与养老院等等。除此之外,日常家务劳动永远难以全部社会化,怀孕、生育、哺乳等等,更加不能假手于人。因此,实际情况是,女性们一方面获得了更大的自由,另一方面,常常陷入职业生涯与家务承担之间的双重压力和困境之中,尤其是那些无法享受福利的家庭。

  在这种背景下,“家计工资”成为女性主义运动认真倡导的一项政策诉求。它包含两个基本内容。第一,社会不仅要承认男人们外出“生产”的重要性,也要承认女人们在家“照顾”的重要性。男女平等,不应该简单地理解为男性做什么工作,女性也要做什么工作,而应该将女性承担的子女养育和家庭照顾,同样看作是有价值的“工作”。第二,家庭(尤其是女性)承担了大量照料孩子和老人的工作,就像政府提供社会服务要求咱们纳税一样,也应该给我们的家庭(尤其是女性)计算报酬。假如所有女性都离家就业(出走),不照看孩子不照顾老人,政府得花多少力气和钱去建养老院和幼儿园呢?这两点的实现需要有一种公共机制和公共政策,能够承认、衡量和支付“家务工作的工资”。



  因此,“家务劳动工资化”,不是要老公给老婆发工资,而是要全社会承认家务劳动的价值。这被看作是真正尊重女性的一种新思路。如果简单理解成要老公付钱,那就完全弄反了。那样的结果,只是使女性进一步陷入从属和依附的地位。进一步来说,提倡“家务工资”可以减轻公共福利系统的规模与浪费,也可以让女性有更多的选择,在职业工作与家庭照顾中做出平衡的选择。当男性同样可以从中获得报酬和福利时,这甚至可以鼓励男同胞们也从事家务工作。因此,这项提案考问的不是男同胞,考的是各级政府。



  (作者钟晓慧,香港大学社会工作与社会行政学系博士生)
发表于 2010-3-11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35# 前线
这个说法还差不多~~其实我早就有这个观点了~~
社会已经变化了很多(女人早就出去工作了),为什么观念还不变?


首页这个图是不是误导呢:
发表于 2010-3-11 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我是要挺张的,现在成了要驳斥媒体误导和这里发言的几位男性同学的偏狭。尤其那个偏狭的前线居然在那里搞个不让女人进入的什么投票!额很不擅长辩驳,但实在忍无可忍!
从看海同学搜来张晓梅2010年提案的目录看,人家提的议案中女性类第六条明明是“6.建议家务劳动工资化,切实保障女性权益”,不知为什么,那些偏狭的人们非把它解读成“老婆干家务,老公发工资”。
正当额要组织文字来反驳你们时,感谢那个有时还做点好事的前线转来的香港大学社会工作与社会行政学系博士生钟晓慧的帖子,额就把她的观念拿来用了(额也是这样的想法,但额说话没有她这么专业,因此用她的更有说服力)。

……“家计工资”成为女性主义运动认真倡导的一项政策诉求。它包含两个基本内容。第一,社会不仅要承认男人们外出“生产”的重要性,也要承认女人们在家“照顾”的重要性。男女平等,不应该简单地理解为男性做什么工作,女性也要做什么工作,而应该将女性承担的子女养育和家庭照顾,同样看作是有价值的“工作”。第二,家庭(尤其是女性)承担了大量照料孩子和老人的工作,就像政府提供社会服务要求咱们纳税一样,也应该给我们的家庭(尤其是女性)计算报酬。假如所有女性都离家就业(出走),不照看孩子不照顾老人,政府得花多少力气和钱去建养老院和幼儿园呢?这两点的实现需要有一种公共机制和公共政策,能够承认、衡量和支付“家务工作的工资”。
  因此,“家务劳动工资化”,不是要老公给老婆发工资,而是要全社会承认家务劳动的价值。这被看作是真正尊重女性的一种新思路。
……
     以上为借用,用别人的文字说明自己的看法,省了我的时间,我要回家做没有人付工资的饭了。我想我和张晓梅是一致的,并不是自己有问题要解决,而是希望“全社会承认家务劳动的价值,真正尊重女性。”
发表于 2010-3-11 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真不明白有些人为什么要把能提出这样提案的女人说成白痴
你们如果看到有许多勤劳辛苦处于底层的女子因为无知\忽略或省钱而不去查体,不能在早期发现消灭乳腺癌而导致乳房切除甚至失去生命的厄运,以及其他一些女性问题,就会知道你绝对应该尊重张晓梅这个女子,而不会轻薄地搞出愿不愿意娶这样的女人的投票
发表于 2010-3-11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22楼的红字是引用1楼的:提案提交前将做一些完善。。。~~
看海你说的恰恰说明你是受害者,说明这个问题需要提出来引起重视!观念总是要逐步改变的!有些人是倡导者而已!
海云 发表于 2010-3-11 16:38

婚姻这东西谁又能说的清楚呢?
发表于 2010-3-11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社会~~男女是平等的!谁给谁钱?![24]不要让资本主义社会的腐化思想给和平演变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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