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的原型雷蒙-桑佩德罗(Ramon Sampedro)二十六岁时因一次海边跳水意外导致自颈以下全身瘫痪,饮食也要别人喂,但神智完全清醒,也没有其他的并发症和病变。1993年,当时五十岁的雷蒙展开诉讼,要求西班牙政府准许他由别人协助自杀,实施安乐死。他同时上诉到欧洲人权法庭,但最终没有如愿。在1996年,雷蒙出版了名为《Letters From Hell》(地狱来信)的书,诉说了他的经历和感受。最终,雷蒙在1998年1月由未能证实身份的人士协助下服毒自杀。当时西班牙警方随即逮捕了雷蒙22岁的女友,并以协助自杀的罪名,但之后的一星期,雷蒙所居住的小镇几乎所有的居民(约3000人)陆续“自首”,承认协助雷蒙自杀。这一事件轰动了全世界,至今还有着极大的影响。
毫无疑问,人类都有生存的权利,然而,人类是否拥有结束自己生命的权利,多年以来一直都是人类社会争论的焦点。本片的主人公多年以来一直坚持不懈的在争取他结束生命的权利,最终自己结束了生命。影片涉及了一个敏感而又充满争议的主题,它涉及道德,涉及伦理,涉及哲学。对于这一问题,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答案,对于一般人来说,很难理解为什么会要自己结束生命,也许只有设身处地才能真正的明白,生与死在不同的两个人看来也许就是完全相反的概念。影片只是给我们讲述了一个故事,一个真实的故事,一切都留给观众去思考,思考生命的真谛,思考生与死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