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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老三届azq

[见闻] 今天“烟台市劳教所”景观石上的刻字已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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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8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绿雨海 发表于 2013-12-28 22:26
曾经,有一感觉,该大力加强某些人的管教~~

----譬如就是借助那规范的、多配备了一些强有力的警察的、借 ...

小海哥,记得那发言人说过,不能拿法律当挡箭牌,我靠,那用什么保护自己呢。。。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9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绿雨海 发表于 2013-12-28 22:26
曾经,有一感觉,该大力加强某些人的管教~~

----譬如就是借助那规范的、多配备了一些强有力的警察的、借 ...


       劳教的前世今生:从镇压反革命到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劳动教养是“劳动、教育和培养”的简称,它并不是刑法所规定的刑罚,而是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无须经法院审讯定罪,即可将疑犯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

  与劳教相近的一个概念是劳改——很多人经常将两者相混淆。需要指出的是,劳改是劳动改造的简称,是管理罪犯的手段,它是指通过对入狱者强制性的体力劳动,来达到管理者认可的目的。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官方也经常将两者相提并论,甚至简称“二劳”,不过两者性质完全不同,劳教是行政处罚制度,而劳改则是一种刑罚。更为重要的是,自2001年10月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已被废止,相应的内容已经被《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1990年3月17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所取代,劳改已经成为历史名词。

  为什么在监狱之外还需要劳改?从历史来看,这是上世纪50年代镇压反革命巩固新生政权的产物。1955年8月25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彻底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指示》指出,对“不能判刑而政治上又不适于继续留用,放到社会上去又会增加失业的,则进行劳动教养,就是虽不判刑、虽不完全失去自由,但亦应集中起来,替国家做工,由国家给予一定的工资。”同时还指出,“各省市应即自行筹备,分别建立这种劳动教养的场所。全国性的劳动教养的场所,由内务部、公安部立即筹备设立。务须改变过去一个时期‘清而不理’的情况。”

  不过劳动教养制度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则是要从1957年8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十八次会议批准的《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开始。该决定的初衷是为了管理“游手好闲、违反法纪、不务正业的有劳动力的人”,主要针对的对象是“不够逮捕判刑而政治上又不适合继续留用,放到社会上又会增加失业的”人员。该决定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0条的规定,为了把游手好闲、违反法纪、不务正业的有劳动力的人,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新人;为了进一步维护公共秩序,有利于社会建设,对劳动教养问题,作如下决定:……”不过考虑到当时正在进行反右斗争,很多人认为这主要是针对划为右派的人员。

  在随后一年左右,全国立即建起100多处劳教场所,开始形成县办劳教、社办劳教、乃至生产队也办劳教。全国劳教人员很快就被收容到近百万。1961年,即大跃进运动末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承认:“扩大了收容范围和收容对象,错收了一批不够劳动教养的人。在管理上和劳改犯等同了起来。生活管理和劳动生产上搞了一些超体力劳动,造成了劳教人员非正常死亡的严重现象。”

  在1979年之前,被劳动教养的人员没有明确的期限,很多人最长劳教长达20多年。1979年1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明确劳动教养制度可限制和剥夺公民人身自由长达1—3年,必要时可延长一年。1982年1月21日国务院转发公安部的《劳动教养试行办法》,针对的对象包括“家居农村而流窜到城市、铁路沿线和大型厂矿作案,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的人。自此,劳教作为一项法律制度被正式确立。

发表于 2013-12-29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12:}
谢谢
发表于 2013-12-29 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江鲫 发表于 2013-12-28 23:22
小海哥,记得那发言人说过,不能拿法律当挡箭牌,我靠,那用什么保护自己呢。。。

江鲫锅,

俺主要是 赶脚 有那么几年 很是见过被有些人叫做“小祖宗”的家伙很是有些不讲规则,无视一切,破坏一切……   又打不得,劝不听……就直接想到了那伟大的党,威武的警察,给力的少管所等玩意儿~~

那,或真该多加借用…………


也知道,有些人在米国,一不小心就会失掉那抚养权~~ 我们真该跟着小学一点,别让有些人造出太多的李某某之类的过多祸害别人的玩意儿来………… {:soso_e127:}


我是不是比你激进多了 …………

发表于 2013-12-29 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绿雨海 发表于 2013-12-29 17:35
江鲫锅,

俺主要是 赶脚 有那么几年 很是见过被有些人叫做“小祖宗”的家伙很是有些不讲规则,无视一 ...

人是不可信的,唯有制度。。。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9 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zqlsj 于 2013-12-29 19:36 编辑


今天下午原市劳教所大门紧闭,门口的两个铜牌全摘了,景观石的字痕迹全无,连传达室都没人值守拉上了窗帘:


3.12.29.jpg

4.jpg

点评

谢谢分享!  发表于 2013-12-29 19:57
发表于 2013-12-29 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江鲫 发表于 2013-12-29 18:55
人是不可信的,唯有制度。。。

是啊是啊~~

期待着,在咱这天朝,很快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有更强的公民意识,共和精神…………

期待着,祖国那明天更美好~
发表于 2013-12-29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江鲫 发表于 2013-12-29 18:55
人是不可信的,唯有制度。。。

恰巧看了个“诚信”----有过人在外钻漏洞钻空子……结果绝对得不偿失~~ 
发表于 2013-12-29 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绿雨海 发表于 2013-12-29 20:14
恰巧看了个“诚信”----有过人在外钻漏洞钻空子……结果绝对得不偿失~~ 

没有信仰,真不知道诚信哪里来。。。
没有宗教信仰罢了,敬畏老天爷也行啊。。。
可能有点残忍,看某人的后代,不得不相信报应。。。
发表于 2013-12-29 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江鲫 发表于 2013-12-29 20:22
没有信仰,真不知道诚信哪里来。。。
没有宗教信仰罢了,敬畏老天爷也行啊。。。
可能有点残忍,看某人 ...

是啊是啊~

现在,信仰 那东东真的不是一般的缺~


好在,这世界该会慢慢变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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