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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阿拉丁

政协委员张晓梅:仍将提交“付老婆工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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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3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从一个政协委员应该怎么提案,怎么才能提出高质量、被大多数民众接受和拥护的议案的角度,不得不说这位张女士只能代表一个局部层面、顾及一个方面利益,也就是比较片面的,不太适合当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当然 ...
山东骑士 发表于 2010-3-13 14:39

也不能这么说,一个提案提出的是否好,质量是否高,并不能说明该委员就不适合当委员。任何一个人,都有思想观念和人生经历的独特性,有时的一些观点或许提的不准备,并不能因此而将其一棒子打死。张委员的其他提案,就没有引起网上这等热议,说明哪些提案还是不错的。至少没有引起公众的群起而攻之。
发表于 2010-3-13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于金台 于 2010-3-13 18:11 编辑

咳,跑偏咧,都觉得对方没有抓住要点。
本帖主题是政协委员张晓梅:仍将提交“付老婆工资”提案
我跟在老前同学后面敲边鼓,我的观点是:因为付老婆工资不具有操作性,因而谓本提案为扯淡。若发起人身攻击,此委员不称职,正事多着去了,提了个P。
海教授呢?针对这个工资提案,您是赞成的?还是赞成工资之外对女性表达出来的尊重?如果与工资无关,您就跑偏了,还是回到本帖标题上来吧。
就本帖主题,海教授正方,您是否赞成给老婆发工资?可以引申为:您是否赞成家务劳动中实现量化,给劳动者发工资?如果赞成,请提交工资支付方案,仅供参考就行。
发表于 2010-3-13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想想,老婆怀孕了,是男人付给老婆钱还是老婆付给男人钱?夫妻俩在家为怀孕的事叨叨钱发生纠纷的时候,是找警察还是找劳动保障部门?
发表于 2010-3-13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我不想跟这个帖子了,但著名砖手于金台点名问我(虽然并不是什么教授),我最后跟一下表示尊重(我曾让她指教来)。希望其他朋友不要再提我的名字了。明天出差了。

以下回答于金台:
我认为本帖主题也并不是让大家讨论是不是支持这个提案,只是转了一条新闻,后面不少男士跟帖骂人,而我看到有转帖说媒体误导这位委员的意思,所以跟帖表示对这位委员的尊重。
我认为她的提案值得讨论,但并没有说支持所谓“付工资”说法(这是许多人的误读),我支持的是“家务劳动价值化”这种观念,我在22楼已说明;梅兰32楼的链接有张晓梅自己的解释(不知大家都看了没);前线35楼的转帖我认为正确解读了张委员的意思,也是我理解的意思。而许多人老是一口一个“老公要给老婆发工资”,所以我说没必要再争下去了,根本理解的完全不同!
关于对家务的看法我在第一次回帖的9楼已说,可能确实有些跑偏,我写作文跑题我承认,但在网上跟帖我一直觉得没那么严谨,我常会说一些从楼主的话题想到的话。让我想说脏话的是64楼的那些猜想,我觉得这样的辩论方式很没意思,所以模仿回敬一下让对方也体会一下(有点报复心理吧)。我知道我这种做法并不可取,尤其今天下午在读书会活动上受到姐妹们启发,以后注意避免。如果对方因此感觉到了伤害,我道歉!
发表于 2010-3-13 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前线 于 2010-3-13 23:26 编辑

我35楼的转帖我也认真读过。如果按照张委员的观点,她的意思不是老公给老婆发工资,而是女性的家务劳动应该得到社会或者说政府的认同而因此发给工资,那这也属于无稽之谈。

试想,每个家庭是不同的,这个工资如何来界定?怎样才能达到一个基本的能使大多数干家务活女人的认可?即便政府能够经过调查研究,拿出一个方案来。那男人干家务劳动的工资由谁来支付呢?

而事实上,政府是不可能采取这种措施,以达到这种所谓的保障女性权益的。

家务劳动价值化,这个不用张委员提出提案,谁不知道家务劳动有价值?假设一个家庭里,女人是全职太太,男人在外面挣钱养家糊口,在家里他什么家务劳动也不做。如果这个男人在外面挣的钱一分钱也不给太太,一分钱也不用来为这个家的生机生存做资金上的保证,那我猜想,任何一个女人也不会跟这样的男人过一辈子的。或许也有甘心情愿一片痴情伺候这个男人的。而如果这个男人挣了钱,用来养家糊口,用来为维持家庭生计,那就是对这个家务劳动价值的一种认可。而这个全职女人在担负家务劳动同时,她所做的家务劳动也是在为自己的生活、为自己的孩子而努力么!

当然在我们的现实中,做全职太太的女人比较少,而更多的是女性也是社会劳动者的一部分。这样,有部分女性可能会在外面也工作,在家里还要家务。而这样的女性的家务劳动,其价值怎么能让政府来承担呢?又有什么理由来拷问政府呢?政府需要做的是宏观上的对女性权益保障。

所以,这份提案,不仅选题不够准,调查不够深,提出的意见建议更不够实。

最后说句题外话:海云说:“让我想说脏话的是64楼的那些猜想,我觉得这样的辩论方式很没意思,所以模仿回敬一下让对方也体会一下(有点报复心理吧)。”我想说,我的两个猜想,能够让你想说脏话,请注意,是脏话。而张委员提出这么一份不切实际的提案,为什么没有理由说是一件“白痴提案”?
发表于 2010-3-14 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前线 于 2010-3-14 00:02 编辑

张委员至少应该在这个提案提出之前,认真学习下什么是政协提案?

政协提案是严肃的政治行为。1989年全国政协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了提案的“三性”方针,即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这也应该是制定政协提案标准的原则依据。

就提案的严肃性而言,由于人民政协在国家政治体制中的重要地位而决定了政协提案的严肃性,它反映的是大事和社会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它是参加政协的单位和委员通过人民政协组织行使民主权利的一种政治行为和组织行为;它必须经过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要言之有据,切忌道听途说。

就科学性而言,政协提案应有理、有据,经得住历史的检验。案情清楚具体、不含糊、不笼统,分析要客观准确、充分、明晰,作出正确的判断。

就可行性而言,政协提案的建议和要求应考虑有无实施的条件,有无落实的可能,有没有可操作性。
发表于 2010-3-14 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我不想跟这个帖子了,但著名砖手于金台点名问我(虽然并不是什么教授),我最后跟一下表示尊重(我曾让她指教来)。希望其他朋友不要再提我的名字了。明天出差了。

以下回答于金台:
我认为本帖主题也并不是 ...
海云 发表于 2010-3-13 22:52

虽然海云说不让提你的名字了,你明天要出差。估计是不能忍让偷换概念搞虚假命题的东西假正义的名义传播,所以额必须来要声援一下你和张委员。你放心地去吧:) :)
额的声援是转帖,吃早饭时乱翻报看到《我们为什么需要信仰》,上网一搜还有 ,所以就转来。

我们为什么需要信仰

文/何光沪

  著名作家梁晓声在中央电视台讲过一段经历:他在美国时,有一次要横穿马路,红灯亮了,但左右两边并没有汽车,他身边有位老太太也照章停下,安安静静地等候绿灯。他问了老太太一句:“现在没有汽车,为什么不走过去?”老人回答说:“也许,我们身后那栋房子里,会有一个小孩正在看街景。如果他看见我们走过去,以后照我们的样子横穿马路,也许就会出事。”

  这个回答,听起来有点出乎意外。在我们这里通常的思考方式是:要不要违反规则?首先,是看看对自己是不是有利,如果有利,看见自己既无危险,又可以抢时间,就“忘了”规则;其次,是看看自己会不会被发现,如果看见了红灯却看不见警察,又相信此处没有隐藏的监视器,于是就“大胆地往前走”了。

  当这种心理状态成为“正常”之后,连基本的是非也会被颠倒过来。例如,梁晓声讲的经历还有“后话”:他回国后,有一次在路口红灯面前停车,但是左右两边都无来车。他后面的车一辆接一辆“勇往直前”闯红灯,绕过他身边时还冲着他大骂:“(你神经有)毛病!”

  ——交通的状况是中国社会状况的一个缩影。前几天《检察日报》报道,一位清洁工人拾到几千元钱上交之后,因为付不起孩子的学费而向亲戚朋友借钱,那些本来真心答应过帮忙的亲友,却都翻了脸,认为拾金不昧再来借钱也是“有毛病”!

  正如在一个遍地垃圾的地方,要坚持不扔垃圾是很难的,在好行为被视为“不正常”的环境下,要坚持与“常人”不同的好行为也很难。

  要把全国变成一个使人不忍心“扔垃圾”的地方,就要净化全民的道德“环境”。一方面,道德的最低要求应与法律连接(如在一些西方国家,“见死不救”属于犯法);另一方面,道德的最高境界则与信仰相关(传统文明基本如此,但在现代,宗教“修行”只属自愿)。

  前一方面是说,道德环境的净化,需要确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则;而这类法治原则的确立,又需要政治体制的改革。因此可以说,中国精神的重构,关键在政治改革,基础在人心提升。

  后一方面是说,道德环境的提升,不仅需要法律制度的支撑,而且需要精神信仰的指引。依靠“他律”的法律尚且需要某种信仰(对法律原则的内心服膺),依靠“自律”的道德就更是如此了。因为人心的自我约束常常软弱无力,在传统礼俗衰亡而法治观念薄弱的条件下,“人心惟危”的状况必然出现。

  我们的人心,有太长的时间片面地偏向理智,即狭义的而不是广义的理性。这种被国人视为“正常”的理智有三大特点:一,只从感观或直接的经验出发——所以不考虑看不见的东西(“身后房子里也许有一个小孩”、“看不见的警察或监视器”之类当然不予考虑);二,只从眼前或短期的算计出发——所以不考虑长远的事情(“将来那个小孩有可能出事”、“闯红灯会增加交通混乱,最终使自己的车速和安全也受影响”之类当然也不予考虑);三,只从自己或小我的利益出发——所以不考虑他人或整体的利益,更不考虑自己与社会、自然、世界整体的关系(因此“那个小孩与我无关”、“交通混乱我管不着”之类心态,才是思考的真实基础)。

  这正是无数的人随时在抱怨、又随时在卷入的道德腐败在人心深处的根源——偏向于狭隘的理智,忽略了良心或良知、公平或正义、创造性或博大的爱心。

  这些人类本性不可或缺的、当今社会迫切需要的良知、正义和爱心,恰恰都超出了直接经验、短期算计和小我利益,它们涉及与他人、社会、自然和世界整体的关系,涉及大我、超验和永恒,因此它们最强大的保障,乃是超越于狭隘理智的信仰!

  中国人自古信天。考虑到先贤相信“天生民,有物有则”已经涉及人与他人、社会、世界及其本源的关系,考虑到古人所谓“天理”对“良心”的指引,考虑到今人所见“无法”与“无天”的关联,结论就只能是:信仰的超越对象,可以有不同的名称,信仰的精神状态,却决定着文明的兴衰、民族的浮沉。
发表于 2010-3-14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提我名了,回复105楼:
我觉得我不太会骂人,所说的“脏话”,就是那个P字,我认为跟“白痴”“弱智”性质差不多,我已道歉。谢谢。

总版主留言:谢谢您的回复!希望您多在街上逛逛,多给捧捧场哦!  
发表于 2010-3-14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梅兰顾左右而言他,严重跑题。请认真阅读106楼。
发表于 2010-3-15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女人的解放,男人固然义不容辞,但归根究底靠女人自己。张晓梅就站在了此浪潮之尖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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