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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规日渐严格,对于不少开车比较随性的司机来说,驾照里的12分很可能不够扣。近日,家住芝罘区的市民张女士反映,她因违法记录扣了8分,全是“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这分扣得张女士心痛不已,但又不知道哪里出了错。
近日,烟台交警就跟大家再次普及一下关于不按导向行驶违法行为的有关常识,并曝光了十位“借道”行驶的司机。
很多微友粉丝们都知道,在道路上开车行驶,要各行其道,认真遵守,但有的司机驾驶员朋友开车时有些不好的习惯,有时为了快速通过路口,会选择“借道”行驶,从而造成了不按导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发生,据了解,从今年1月份至今,烟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过全市市区范围内安装的109处电子警察,共抓拍到243113次不按导向行驶违法行为,违法数量遥遥领先,排名第一。
不按导向行驶,全称是“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在左转、右转车道上直行,或在临近路口变道时借道超车,这些都是典型的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此类违法行为几乎各个路口都会发生。这种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扣2分,罚款100元。
据市交警支队科技科统计,抓拍不按导向行为违法行为最多的路口为白石路与青年路交叉口,共抓拍19979次,排名第二、第三的分别为南大街与西南河路交叉口(11630次)、滨海中路与海越路交叉口(11426次),接下来的排名后七位的路口分别为芝罘屯路与建设路交叉口、北马路与海港路交叉口、北马路与大海阳路交叉口、只楚路与冰轮路交叉口、通世南路与大东夼路交叉口、南大街与大海阳路交叉口、红旗西路107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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