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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闻] 今天“烟台市劳教所”景观石上的刻字已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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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8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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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azqlsj 于 2013-12-28 22:35 编辑

天闭幕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后,下午3点41分烟台市劳教所大门口,只见几个工人正在把雕刻有“烟台市劳教所”6个大字景观石上的几个字切割掉。


劳教所.jpg

劳教所-.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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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8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劳教所=.jpg

15点41分市劳教所.jpg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8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zqlsj 于 2013-12-28 20:10 编辑

       烟台市劳教所已空置4个月 未来转型方向还不确定

       2013-12-03 14:54:37   |   来源:齐鲁晚报   |   编辑:丁洁帅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称《决定》)中提出,要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劳教制度在延续了50多年之后将被废止。12月2日,记者采访了解到,烟台市劳教所最后一批劳教人员已于8月释放。

  两道金属大门已敞开
  12月2日,记者在现场发现,“烟台市劳动教养管理所”的铜牌还挂在大门上方的建筑物上,而雕刻有“烟台市劳教所”6个大字的景观石,也依然立在大门左前方,然而原本紧闭的2道金属大门已经双双敞开。
  12日下午,记者在烟台市劳教所采访时,该所一位工作人员称,该所劳教人员已经全部到期,这里已经空置了4个月。据悉,从年初开始,烟台市劳教所不再接收劳教人员,今年8月份,烟台市劳教所内最后的28名劳教人员也已全部结束劳教被释放。
  劳教制度废止后,现有的劳教场所将来会有什么用途?对此,该工作人员表示,现在还没有接到上级的通知,正在等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和安排。
  据了解,烟台市劳教所始建于2005年1月,2007年底竣工,占地面积939亩,建筑面积165000平方米,设计容纳劳动教养人员500人。2008年3月19日上午,第一批劳教人员从外地调遣到烟台市劳教所,标志着烟台市劳动教养工作正式启动。时至今日,烟台市劳教所已运行5年多的时间。
  如今烟台市劳教所的操场上空空荡荡,最后一批劳教人员已于8月释放。

       劳教制度的沿革

  新闻延伸
  劳教所转型早已开始
  劳教制度废止,“中间地带”或归社区矫正


  其实在山东省内,劳教所的转型早已开始。从目前全省各地的情况来看,劳教制度的谢幕已经近在眼前。
  2009年,山东省有关部门批准省劳教局加挂省戒毒管理局牌子,6月山东省戒毒管理局揭牌成立。同月,省第一劳教所和省第一女子劳教所先后加挂戒毒所牌子,收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
  2011年6月,山东省第二女子劳教所也加挂省第二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牌子。2013年6月,枣庄市劳教所举行枣庄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挂牌仪式。此外,青岛市劳教所和济宁市劳教所也已经建立起戒毒康复中心。
  2日,据烟台市司法局的一名工作人员介绍,2013年1月,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召开,表示推进劳教制度改革是今年的工作重点。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公安机关年初没有再向烟台市劳教所内输送劳教人员,最后一批劳教人员劳教时间就截止于8月底。
  对于劳动教养制度废止后,轻微犯罪人员的教育管理如何进行?鲁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孙明有自己的看法。
  他认为,在《刑法》的框架内,增加若干更轻微的刑事犯罪与刑事责任,在《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框架内,增加若干更严重的行政违法及行政处罚,譬如可以适当增加行政拘留的时间上限。
  此次《决定》中强调,要“健全社区矫正制度”。而目前,只有2011年2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2012年3月1日起施行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当中对社区矫正制度有所规范,而孙明认为这远远不够。
  事实上,烟台市从2007年起,社区矫正就已成为服刑新方式。
  当时,烟台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印发了《烟台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社区矫正对象主要包括5种服刑人员:一、被判处管制的,二、被宣告缓刑的,三、被裁定假释的,四、被暂予监外执行的,五、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8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1955年8月25日,一份题为《关于彻底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提出“劳动改造”的概念。

  ●1957年8月1日,经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78次会议批准,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
  
       ●1979年12月5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正式公布了《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
  
       ●1982年,国务院转发公安部《劳动教养试行办法》。
  
       ●2013年1月,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召开,表示推进劳教制度改革是工作重点。
  
       ●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宣布废止劳动教养制度。

       (记者 王晏坤)

发表于 2013-12-28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发财的地方  权钱交易的地方
发表于 2013-12-28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曾经的历史。。。
发表于 2013-12-28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值得存念,比关闭铁道部有意义多了。。。
发表于 2013-12-28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曾经,有一感觉,该大力加强某些人的管教~~

----譬如就是借助那规范的、多配备了一些强有力的警察的、借助说教加体罚加劳改的“少管所?” 之类的东东来对某些人实施有效管教………………   或许唯有如此,才可以得到类似某国借助鞭刑加强力孝亲宣传才可以**的提高某些人的守点规矩干一点事**的效果……


在不久的将来,它不会换一个方式重生吧~~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8 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江鲫 发表于 2013-12-28 21:51
曾经的历史。。。


谢谢关注浏览!这是10月初拍的劳教所:

000..jpg



发表于 2013-12-28 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前后对比,不是金钱衡量的价值。。。金贵。。。建议永久保留!!!!

点评

十分赞同!  发表于 2013-12-29 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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