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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流老师谈教育之——惩罚缺失是中国教育不可承受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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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5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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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漂流木 于 2012-4-5 21:42 编辑

论坛里常常有家长批评老师体罚孩子,在发表我的观点之前,先请大家看看下面这几个国家的做法:

     韩国:几年前,韩国通过了《教育处罚法》,准许使用长度不超过100厘米,厚度不超过1厘米的戒尺,如对女生打小腿5下,打男生小腿10下等,规定十分详细而明确。

      美国:在美国一些地方,如果学生不努力读书,要判刑入狱,曾有7名学生因学业成绩差,被判刑坐牢两个月。同样是在美国,学生如果将学校认为不宜带进的东西带进学校内,学校将一律没收,并且不再还给学生。美国教师的惩戒权包括:言语责备、剥夺某种特权、留校、惩戒性转学、短期停学、开除。

      瑞士:对学生要求很严格,如果有人无故旷课,瑞士法院就要对他提出诉讼,因为学习是学生应尽的义务。对旷课的学生,一般都要处以罚款。

      法国:中学对学习极差的学生,经班级理事会(成员由校长、教务长和该班所有任课老师组成)决定可给予留级处分;犯了严重错误的会受到开除处分;对于打架斗殴、迟到、旷课等小错误,犯错者将受到节假必须到学校反省补课或做作业的处罚。

      英国:教师的惩戒权包括:罚写作文、周末不让回家、让校长惩戒、停学。 英国中小学生如无故旷课,不仅会受到严厉批评,还将对其父母处以5000英镑以下的罚款。教师体罚学生方面,一些地方教育部门规定了具体的要求。例:用鞭子或皮带必须是经过认可的标准,必须备有惩罚记录,年龄在8岁以下的儿童禁止体罚,打手心时每双手不得超过三下,鞭打男生臀部不得超过六下等。最近又专门制定法律,允许教师以身体接触的方式去惩罚学生。

      新加坡:根据新加坡关于体罚学生的《指导原则》规定,在辅导、留校的惩戒方式不能奏效后,校长、副校长和纪律事务长有权用藤条对违规学生进行体罚,但对象限于男生,部位限于手心和屁股,必须有见证人在场,体罚后写成书面报告,并立刻通知家长。

      澳大利亚:在澳洲,有一些公立学校设立了警戒室,学生违反了校规校纪,会被叫到警戒室,由专门的教师依照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进行惩戒,或者被送到农场从事体力劳动,最严重的是开除,如果再不起作用,就会被送到特殊学校。
 楼主| 发表于 2012-4-5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漂流木 于 2012-4-5 21:45 编辑

而我们中国的老师,不能打,不能批评,不能放学后把孩子留校,更别提罚款和判刑了。
       中国的教育法,对“体罚”和“变相体罚”的界定令人瞠目。一言以蔽之,只要是老师对学生的批评或惩罚,都可以界定为体罚。再加上社会舆论的盲目跟风,老师对学生真的是无计可施,只能逆来顺受了。
       我曾经很认真地研究了中国教育的相关法律,自认为有两个问题:一个是,法律只禁止了一切惩罚学生的行为,却没有给老师任何惩罚学生的权力;只一句空洞的:好好教育。法律制定者们太过理想主义,他们不敢承认一点:教育不是万能的,“爱”和“尊重”不能解决一切问题,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教化,否则,还制定这么多法律做什么?还设置监狱做什么?还要死刑做什么?
       第二个是,法律规定,接受义务教育,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却只强调了权利,没有强调义务,所以,学生为非作歹,不好好学习履行自己的义务,本来是违法行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可是司法部门对此毫不关心,老师只能对他们束手无策。
        如果让我说,中国的教育法,实在有矫枉过正之嫌。我常常想儒家为什么表面风光,实质上却彻彻底底败给了法家,原因大抵如此。可悲的是,如今的教育决策者们,犯着和古人相同的错误。
       前两年,当我还在学校当老师的时候,教育部重新修订了《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办法》,里面规定,班主任有批评教育学生的权利。看到这一条,我觉得挺可悲的,因为这意味着,在此之前,老师连话语权都没有。这同时意味着,不当班主任的科任老师依然连批评学生的权利都没有。并且,如果一旦因为老师批评学生产生法律纠纷,法院裁决的时候,这一点是不能作为保护老师的依据的,因为“办法”小于“法律”,教育法并没有规定老师可以批评学生,所以《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办法》里的这一条规定事实上形同虚设。
       与此同时,上级考核老师最重要的标准是分数,但是在用分数压老师的同时,上级不会承担责任,一旦家长和老师之间出现纠纷,为了息事宁人,为了推卸责任,一线教师就成了唯一的罪人。
       真的希望大家能明白,除了极个别的个例,绝大多数老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孩子的行为,其实不是老师有问题,实在是我们的法律和相关制度有问题。当体制有问题的时候,你去要求体制下的每一个人都完美无瑕,这是不现实的。
       还有一个老师和学校从来不敢说的问题:一个老师一天要面对一百多个孩子,这决定了学校教育必定是粗放式的,社会却忽略了这个问题,盲目要求老师精耕细作每一棵小苗。
       当然,很多时候老师对孩子的惩罚的确过激了,这个时候家长心疼孩子是人之常情。但是心疼完了怎么办?第一种办法:家长替孩子伸张正义,保护孩子的“自尊心”,第二种:以此为契机教育自己的孩子,告诉他这个世界上随时都会发生一些不如意的事情,要学会以积极乐观的心态去接受这些不如意。是前一种方法教育出来的孩子自杀和离家出走的可能性大,还是后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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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6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真想加精,我加不上啊。
发表于 2012-4-6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主张三年级之前打,有的孩子传统的说法就是说人话不办人事,道理非常懂反讲没用了,打,打真的管用。
我们这一代是在棍棒下长大的多,也没变态,也没离家出走,很好。
现在的孩子,打打更健康。
我已经申请了部分家长,我可以打学生。{:soso_e123:}
 楼主| 发表于 2012-4-10 07:38 | 显示全部楼层
3# 木木

这样也不错呀
 楼主| 发表于 2012-4-10 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4# 木木

就是说,很多时候说服教育根本没用,他心里什么都知道,说也白说,
远则怨,近则不逊。是大部分孩子的状态,没点惩戒威慑是不行的。
跟家长请来惩罚权,是个好办法{:soso_e179:}
发表于 2012-5-2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和家长重塑威信的时候到来了。什么样的老师或家长在学生的眼里比较有威信度?是手里拿着棍的还是学生和孩子尊重的?威信是怎么样建立起来的?打出来是可以,不打一样也可以。
发表于 2012-5-3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现在的部分家长就是把孩子捧得太高了,家里惯着,学校里老师也不能批评,这样的孩子将来会怎么样,可想而知了。
发表于 2012-5-8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重组股 于 2012-5-8 11:18 编辑

然!不过中国已经从一个文化古国沦落为没有道德的国度,中华民族几乎接近流氓民族,在这样沦落的世界,能存活下来就不错了。。中国不亡,中华民族将无望。折腾吧。。不在折腾中灭亡就在折腾中灭亡。。
发表于 2012-5-9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时代真的不一样了
我们那时候老师可负责了
现在负责任的老师不好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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