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中文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2229|回复: 6

[本站公告] 前线论坛管理人员有关条例汇总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13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前线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中文注册

×
前线论坛版主、超级版主、管理员管理工作条例【本坛整理制定,2009-10】
原文见http://www.ytqianxian.com/thread-7588-1-1.html

    第一条、版主是论坛相应版块的管理员和服务员,版主有权在自己所负责的版块内进行管理操作,有义务为参与版块的坛友搞好服务。
    第二条、版主有提升所负责版块人气、制定任届期间本版块工作计划、年终总结的权利。
    第三条、版主应对所负责版块中质量好的帖子及时进行标记精华、主题加重、高亮显示、主题固顶、本版推荐等管理操作。一个版块的多个版主应注意协商,管理标准尽量一致。也要注意跟其它版块的管理尺度尽量出入不大。
     第四条、版主应对所负责版块中优秀主题原创作者进行适当积分奖励(标记精华的帖子作者将被系统自动增加积分,一级二级三级精华分别加10、20、30分,三级为最高级)。
    第五条、版主不可因私情而对坛友进行积分调整。
    第六条、版主如果发现在其它版中质量高的帖子可以向其负责的版主或超版等管理人员进行推荐,也可以代表个人进行加分,发现不良帖子应及时报告。
    第七条、对包含有色情、反动、邪教言论、内容格调低下等帖子,版主应立即进行删除;对价值不大的非善意新马甲广告帖也可直接删除或禁止作者并删贴;拿不准的帖子可先转移到版主小屋征询意见。对违规发帖人可给予短消息警告、禁止发言、禁止登录等处理。
    第八条、版主应本着正面引导为主、硬性处理为辅的原则进行管理,对有问题、有争议的帖子(不包括第七条中所指的有严重问题的帖子)可先进行规劝,不听规劝的再进行编辑、屏蔽或删除(主题或跟帖都可以处理,尽量缩小受影响范围)。对帖子进行编辑、移动、删除、关闭、下沉等操作时一般应写明理由并选择“通知作者”。
    第九条、坛友对版主的管理操作有异议时,版主应多与坛友进行沟通,力争达成共识。如有坛友对版主进行恶意人身攻击,版主可将帖子转移到版主小屋,并短消息通知超级版主和管理员,尽量不要正面跟坛友冲突。
    第十条、版主一般不可进行太长时间的帖子固顶,以免论坛帖子不够新颖,影响坛友阅帖热情。特殊情况除外。
    第十一条、版主应针对所负责版块实际情况制定版块管理规定,并附加奖励处罚措施,论坛将不制定统一规定。
    第十二条、版主应经常访问站务处理和版主小屋版块,了解管理动向,进行必要的讨论,为论坛的发展建言献策。
    第十三条、版主、超级版主、总版主等管理人员一般应每天上线管理,若3天以上时间不能上线管理,最好到版主小屋说明,让相关管理人员代为管理。如果不请假而十五天内没有管理动作者,视为自动离职(实际执行中掌握略松)。
    第十四条、版区版主原则上不干预各版块具体管理,特殊情况:有违反论坛规定或存在敏感问题的帖子、或版主操作存在失误、版主请假、版主空缺、版主长时间不对该版进行管理等情况下,版区版主有权进行督促提醒、顶岗管理版面,查漏补缺,以及处理广告等非法帖子。
    第十五条、总版主的职责包括:编辑板块(增减、合并板块,板块名称及说明,版主任免等)、编辑用户(用户有关资料,颁发撤销勋章等)、编辑帖子(批量主题管理,批量删帖,附件管理,主题回收站等)、编辑扩展(论坛任务,道具中心,勋章中心管理等)、编辑工具(论坛通知,论坛公告等)。
    第十六条、管理员的职责包括:把握方向,后台设定,技术支持、论坛维护、版主任免。   
    第十七条、版主、超级版主、管理员之间都有相互督促、提醒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版主、超级版主、管理员任期在征求个人意愿及业绩考核的基础上可无限制,管理员有权任免、考核、奖励、撤销版主。   
    第十九条、版主、超级版主、管理员有推荐继任者、中途辞职、被罢免申述的权利。
    第二十条、以上条例由第一管理员admin负责组织实施。
 楼主| 发表于 2012-1-13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管理机构调整【2011-1实施】原文见http://www.ytqianxian.com/thread-19846-1-4.html

论坛创始人(1人):admin
总版主(1人):
副总版主(原则上3人以内):
超级版主(原则上5人以内):
分区版主(原则按分区设置安排,由总版主、副总版主、超级版主兼任):
版主(各版块原则不超过3人):

具体分工:
论坛创始人主要负责论坛后台管理及技术性问题处理;
总版主主要负责论坛总的全面的管理;
副总版主主要负责协助总版主分工管理;
超级版主主要负责论坛日常安全及板块版主不到位时的版块临时管理;
分区版主主要负责各区的各板块协调管理;
版主主要负责各自所在板块的管理。
 楼主| 发表于 2012-1-13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监察员的职责:【2011年4月增设】原文见http://www.ytqianxian.com/thread-23500-1-1.html

协助论坛管理员(总版主、副总版主、超级版主、版主)及时整治、清理论坛违禁违规等信息的帖子和恶意ID、机器人ID。

论坛监察员应遵守以下准则:

1、监察员必须尊重版主权利,不得涉及置顶、精华、加分、高亮等版主权利,不涉及一般水贴的删除等版主权利。
2、监察员的权责在于,当版主不在线的时候,及时发现和处理恶意违规的帖子及会员。
3、监察员应自觉遵守坛规,积极维护论坛管理人员良好形象,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论坛监察员处理问题依据: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由监察员进行权限(包括屏蔽、删除、禁止等)管理——
1、恶意攻击烟台前线论坛的帖子;
2、违反烟台前线论坛版务规章的帖子;
3、语意含色情、暴力、人身攻击及谩骂等不文明的帖子;
4、公布坛友个人真实信息的帖子,坛友自愿公布除外;
5、使用纯水刷版行为;
6、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的帖子;
7、发布非法以及危害国家安全的帖子;
8、其它违规帖子。

监察员应自觉接受论坛全体坛友的监督。监察员之间也必须相互监督和提醒。
 楼主| 发表于 2012-1-13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管理人员名单:【随时更新】

2013.1.25
论坛创始人:admin
总版主:叶茂
副总版主:小贩、恐龙哥哥、38°柠檬茶
超级版主:32号嫁给你、兰儿、不会游泳的鱼
监察员:欧阳春、古风、深海、山坡坡、托尼

各版块版主及分区版主在论坛首页都能看到,以当时看到的为准,此处略。
 楼主| 发表于 2012-1-13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让坛友更清楚地了解论坛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分工,以上特把在{版主小屋}发布过的相关贴子整理公布出来,供大家监督,并供拟申请做版主的坛友参考。

==============以下为在{站务处理}发布过的跟招聘版主有关的内容整理汇总==================

应聘版主基本条件:

1.应聘者必须热爱【烟台前线】论坛,最好每天能上线一两小时(忙的时候与搭档版主协调好,三两天内能上线浏览管理),热情稳重,为人诚恳,做事认真;
2.应聘者必须责任心强,具备团队合作精神,维护论坛形象,主动学习管理方法技巧,能进行较好的交流和沟通;
3.应聘者应在拟任版主的版块有较好的表现,在坛友中较有威信(以网上表现为主);
4.应聘人员均为自愿者,没有任何薪酬,愿意无偿为【烟台前线】论坛及坛友服务;
5.应聘人员最好是无个人网站或没有加入其它网站为版主者。

应聘途径
1.应聘者可在当时的招聘帖子(不定期发布)中跟帖留言、或在站务发主题帖申请、或短消息给现有管理人员,详细说明个人情况;
2.现任版主推荐其他人可在版主小屋发帖跟帖或短消息;
3.普通坛友推荐其他人可在站务处理发帖跟帖或短消息。

说明
1.每个版块限有3名版主,对已满3名版主的版块,不再增加版主;
2.做版主不一定非要在某方面最优秀,主要看是否愿意和有能力为坛友服务、引导版块往好的方向发展;
3.长期在线和性情稳定的坛友在同等优秀的条件下,优先录用;
4.推荐者推荐版主,必征得本人同意,劝说动员可以,但不要强人所难;
5.注册时间较短或多数人不太了解的坛友,如果申请版主,条件大体符合并在板块有所表现,可以先担任实习版主,三个月后如合格转为正式版主;
6.一旦上任一般至少服务3个月,没有特殊情况不要轻易言退,保持管理者以及版块的稳定性;
7.版主辞职,大家不舍挽留是常情,如果经劝说无效去意已决,也不勉强保留,会尊重本人意见。

在我们享受【烟台前线】论坛这个平台带给我们愉悦收获的同时,也希望尽己所能为它做点贡献,大家都把这里看作自己的精神家园来建设维护,它就会按我们期待的方向越来越好。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 收起 理由
绿雨海 + 2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2-1-13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刚学习过了

评分

参与人数 2威望 +9 收起 理由
深海 + 4 最近表现很活跃啊!赞一个!
山东骑士 + 5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2-1-16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6# 不会游泳的鱼


——好学上进,鼓励一下!{:soso_e113:}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中文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烟台前线 ( 冀ICP备13012704号-1 )业务客服客服001 客服002

GMT+8, 2024-11-23 00:56 , Processed in 0.065469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